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西十高铁山阳县漫川关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道路连接线暨黄漫路改建)二标段 ,招标类型为 物资采购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漫川关镇前店子村 。
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道路
道路长度: 1.435km 。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施工范围: 西十高铁山阳县漫川关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 (道路连接线暨黄漫路改建)二标段工程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供应。
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所有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供应制作、运输、安全文明施工等 。
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
质量标准:1)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供应至现场的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的外观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名确认,该签名行为仅视为对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的外观进行验收,对发货单上的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方量及部位不做确认,乙方不得将该发货单上的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方量作为结算依据。
1.1)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要求;无国家、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的,应符合企业标准,乙方应当提交企业标准,作为合同附件。上述规范(标准)均不存在的,应满足其正常的使用性能要求。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具体国家标准规范,GB/T 17808-2021《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GB/T 16277-2021《道路施工与养护机械设备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等。
1.2)所供应的货物须满足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要求的性能、采购计划清单中厂家品牌、规格、质量、数量、时间要求;首次进场前需提供货物样品进行封样留存,以确保后批次进货物品与封样物品保持一致,封样留存货物的所有成本由乙方承担。禁止使用套牌、贴牌、非标产品。如因乙方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问题,造成的施工部位质量缺陷或返工,乙方应承担相应质量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的原材及外加剂,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乙方应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1.4)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送达施工现场,经甲方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不得拒绝,且乙方还应及时调换直至符合供应要求。甲方在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送达现场后在合理时间内卸完,若不能卸完,乙方需要重新发料,返厂的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不计入结算。
1.5)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出厂质量证”及有关资料交甲方存档。否则视为乙方相应交付义务未履行完毕,甲方有权拒收该等批次的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并不予结算付款,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6)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进场后,应当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检验(试验)的内容及方式为: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执行物理性能第三方检测,送往甲方指定的检测中心(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7)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后才能验证,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8)甲方采取抽样验收合格的,不能视为乙方全部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合格。甲方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仍可要求乙方退换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1.9)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还应符合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乙方报送甲方的书面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或单独的报价文件、乙方(或生产厂家)宣传资料及乙方(或生产厂家)公开宣传的内容,均构成其承诺。
1.10)鉴于甲方对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标准的了解程度不及乙方,本合同所列明的各种质量要求或技术质量标准,应执行最高标准。
2)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数量及外观验收(复核)方法、计量规则
2.1)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送达施工现场,甲方合同授权人检验每车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现场签名验收。
3)乙方应在供料时,应当随货向甲方提供与所供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相匹配的材质证明、检测报告等技术质量资料,否则视为乙方相应交付义务未履行完毕,甲方有权拒收该等批次的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并不予结算付款,相应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退货的,如乙方在/小时内不取回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视为乙方放弃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所有权,甲方可在无需支付货款的条件下处置该等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发生处置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所供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终身负责,因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5.1)如甲方在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方面有任何疑问,乙方应提供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必要时应在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提供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派人赶到现场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货物的,乙方应在3日内无条件免费更换。乙方未能按以上要求完成的,甲方有权扣除所有质保金。
6)完成数量及外观验收后,沥青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安全要求: 零安全事故 。
进度要求(主要工期节点): 依据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
3、其他要求: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并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近三年施工业绩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满足现场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7、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有建筑材料销售的相关内容 。
四、投标报名:
1、公开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yunc.com)。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人(签收不等同于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8 月21 日至2025年 9 月 6 日,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yunc.com)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6 日 17:00 时,标书递交方式为:
(1)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yunc.com)上递交电子扫描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PDF格式。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平台注册
投标单位必须在陕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中陕建投标版块进行登录、注册。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大街
联 系 人:艾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