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及其所属法人单位
汽油询比价采购公告
本(批)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各法人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价采购,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1.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投标报价,未注册的请先登陆平台注册,待通过资质审核后再报名参加。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报名报价时需备注是否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报名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相关资质。
3.报名单位所属加油站距离******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5公里,中石油、中石化不受距离限制。
4.******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5.******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不存在未妥善处理的质量问题。
6.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视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禁止参加范围内任何采购活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报名参加同一标响应。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质量标准:
出卖人保证所供油品质量符合现行GB 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E10)》国家标准,如国家标准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国家标准执行。
三、主要商务条款
1.汽油数量:92#、95#汽油以实际加油量为准。
2.付款方式:预付款或现结。
3.报价: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为优惠额度(元/升)。结算开票价格以中石油、中石化当天挂牌价为基础,结算开票价格=中石油、中石化当天挂牌价-投标人所报价格。所有投标人所报价格优惠额度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4.合同期限:3个月。
5.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签字确认的数量、单价向买受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6.违约责任:
因油品质量给买受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出卖人需赔偿全部损失。
四、其他说明
1.在质量、服务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追求性价比最优,本次采购报价有效期30天,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间若出现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联系人、******委员会或采购单位认定为围串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返还。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操作时,所使用设备禁止安装使用能够更改设备硬件标识信息或者操作系统参数的软(硬)件,避免干扰正常业务开展。
2.供应商参与我公司线上询比价采购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公司业务,3年后须按照公司“准入要求”进行申报。
3.若供应商分项报价差距过大,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项核价,如不同意,应予写明,否则,一律视为同意。供应商对所报价格必须高度负责,若对我公司分项核价拒不执行者,累计超过三次,同样列入我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如中标后拒签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拒不执行送货的,直接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若该项线上询价采购或竞价销售业务,经核价确定中标单位并通知其中标的情况下,仍然以报价错误进行澄清的,将直接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园区其他法人单位
地址:安阳市龙安区彰武街
商务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