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一批避光药盒,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采购要求
尺寸长36cm*宽23cm*高15cm(±2cm)
数量:50个。
材质要求:表面光滑易清洁,能有效阻挡紫外线及可见光,避免药品因光照发生化学变化,具备良好的密封效果,防止潮气、灰尘进入;需选用遮光性强的材料,且材质需安全无毒、耐磨损、耐消毒,与药品接触后不产生化学反应。设计应便于药品放置和取出,开合方式简单便捷(如翻盖式或扣合式等),药盒需预留标签区域,方便标注药品名称等。
颜色:提供2-3款供选择。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10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窜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待货物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自拟);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交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承诺函。(自拟)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医院7号楼负一层。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
七******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医院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