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号厂房、2号厂房、门卫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项目简介:******有限公司1号厂房、2号厂房、门卫建设项目位于嵊州市金庭镇晋溪村,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原总用地面积为13878㎡ (折合20.817亩),建筑占地面积7749㎡,总建筑面积1546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462,地上容积率1.12,建筑密度55.84%,绿地率5%,机动车停车位47个,非机动车位94个。目前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
调整内容:
1.总用地面积由13878平方米调整为13834.5平方米。
2.2#厂房外立面材质颜色由淡黄色彩钢板、浅褐色色带改为灰白色彩钢板。
3.门卫室外立面装饰线条颜色由深褐色外墙真石漆改为深灰色线条。
******消防车道取消。
5.2#厂房南侧大门改为窗户。
6.西南角围墙向内缩进,南、西、北三侧围墙由镂空样式改为实体。
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相关要求,将此设计方案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17日
公示方式:******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板块。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至嵊州市金庭镇自然资源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也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听证要求,书面听证要求请邮寄至嵊州市金庭镇自然资源所,同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金庭镇自然资源所,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0575-******
附图:调整前后总图
调整前后效果图(鸟瞰图)
调整前后效果图(透视图)
嵊州市金庭镇自然资源所
2025年7月7日
调整前总平面图

调整后总平面图

调整前效果图(鸟瞰图)

调整后效果图(鸟瞰图)

调整前效果图(透视图)

调整后效果图(透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