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
二、合同名称:上海乐高乐园公安警务辅助管理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98927-******
四、项目名称:上海乐高乐园公安警务辅助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枫公路9880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男)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立新街9号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乐高乐园公安警务辅助管理服务
数量: 1.00
单价(元): ******.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覆盖区域:(1)核心区域:直接管理区域,北至秀洲塘、南至枫明路(乐纷路)、西至兴豪路(申高路)、东至城市开发边界合围区域,主要包括乐高乐园、商业街、配套停车场(涵盖地面与地下空间)、公交枢纽站和两侧备用地,共1.0平方公里。(2)保障点:配合运营需要,提供交通、停车等配套支持的核心区外的区域,包括金山北站和周边主要路口及路段。服务要求:核心目标:(1)确保开园后乐高乐园周边道路交通畅通,不发生长时间拥堵。(2)确保开园后乐高乐园周边秩序井然,不发生扎堆违法停车现象。服务时间:一招三年(本次预算为第一年预算,一次招标延用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服务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服务满意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若考核不合格、服务不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则不再续签下一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
******.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上海乐高乐园公安警务辅助管理服务的合同(11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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